嚴重智障人士宿舍暨展能中心

及住宿暫顧服務

適切的照顧是重要,真摰的關懷是更重要


嚴重智障人士宿舍暨展能中心

服務宗旨及目標

為缺乏基本自我照顧能力,並在起居及護理方面均需照顧的嚴重智障會員提供家居式住宿服務,因應會員的能力和需要,提供職業治療、物理治療、復康、社交、康樂以及發展性活動或訓練,讓會員學習基本自我照顧、社交技巧及發展個人潛能,過有尊嚴及有質素的生活。

 

服務對象

  • 15歲或以上嚴重智障人士,並須符合下列情況:
  • 展能中心:
    1. 沒有患上傳染病,無嚴重自傷及傷人行為
    2. 無需長期臥床及深入護理需要;
  • 嚴重智障人士宿舍:
    1. 現正使用或正獲安排往展能中心接受服務;
    2. 身體和精神狀況均適合過群體生活。

 

服務內容

宿舍及中心分別有服務名額100位,由跨專業團隊提供24小時全面性復康服務。展能中心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主要服務時間至下午3時30分),服務包括:

  1. 起居生活照顧:為會員提供個人護理及身體檢查,協助有需要的會員改裝及購買復康訓練器材;
  2. 發揮會員能力:按個別會員的需要及潛能,設計適切的復康計劃、訓練及康樂小組和活動;
  3. ‎促進家人及照顧者參與,讓會員獲得更全面支援。

 

服務收費

依據社會福利署釐訂的住宿收費。

 

申請服務和退出服務的機制

申請服務:

  • 可經由社工及康復服務單位的工作人員轉介至社會福利署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

退出服務:

  • 會員可向負責職員申請,在一般情況下,需要提供一個月退宿通知期。

住宿暫顧服務

服務宗旨及目標

為為智障人士提供短期住宿照顧,以讓他們的家人或照顧者得以在預先計劃的情況下稍作歇息(例如離港旅遊)或處理個人事務(例如接受手術),亦可讓背負沉重壓力的家人或照顧者有空間減壓調息。

 

服務對象

15歲或以上嚴重智障人士,並須符合下列情況:

  1. 願意過群體生活,而且沒有影響群體生活的行為問題及傳染病;有
  2. 需接受一定程度而不超越本宿舍所提供的起居照顧或護理服務。

 

服務期限

  1.  視乎本宿舍可騰出的服務餘額而定,服務期限通常不可連續多於14天;
  2.  可重複多次使用;
  3. ‎遇有特殊情況,可酌情考慮延長服務期限。

 

服務名額

本宿舍提供指定暫顧宿位4個(2男2女)。

 

服務收費

依據社會福利署釐訂的住宿收費。

 

申請服務和退出服務的機制

申請服務:

  • 可直接向本宿舍提出申請,或由各醫務社會服務部、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特殊學校或康復服務的社會工作者轉介;
  • 須填報「住宿暫顧服務入宿健康狀況申報表」,本宿舍可視乎情況所需而要求進行醫療檢查。

退出服務:

  • 會員可向負責職員申請退出服務。